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6
原文转载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11/t20181115_11118506.htm
秦皇岛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TYZB-2018-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院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于海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海云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西段万通大厦2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字式拍片机1台,经颅多普勒1台,24h动态心电图仪4台,听力筛查(儿童)1台,熏蒸机1台,洁净屏(空气净化洁净装置)1台,心电监护仪4台,医用推车7台,医院医保管理软件服务器1台,UPS1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开户许可证;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复印件即可);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燕山大街西段万通大厦2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西段万通大厦2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